许 平
(一)十多年筚路蓝缕,许昌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历经三年巩固。如今,许昌,这座美丽的城市,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上。
许昌,是一座具有活力的城市。其活力,就表现在她与时俱进,始终追求新的更高目标。
“奖牌拿到手,创建不松手。”我市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明确提出了创建的新目标: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迈进。
(二)“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谋”已定,而如何“动”?
在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暨文化强市建设工作会议上,市委书记武国定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提升站位,拉高标杆,强化保障,围绕“一个目标”,实现“四个提升”,开展“六大行动”。
“一个目标”,即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四个提升”,即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着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六大行动”,即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提升行动、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文化建设提升行动、诚信法治建设提升行动、志愿服务提升行动、美丽城市建设提升行动。
其中“六大行动”既是下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的具体抓手,也是建设“三力许昌”的切入点。
(三)大德敦化,善美相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
创建文明城市根本就在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核心价值观体现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渗透到生产生活各个方面,塑造城市之魂,培育城市之德,做到市民文明有礼、人际关系和谐、公共秩序井然、社会风尚良好。
培育城市之德、建设文明城市是在人心上“建高楼”“筑广厦”,以崇德为基,以向善为尺,用德行把人的精神安顿好、引领好、温润好。缺乏德善润泽的城市,人心往往就像空落的、疏离的、干枯的树叶,既难以化合阳光,也难以汲取水分。崇德向善,本是一种意识,一种导向,一种价值,一种追求。人有了崇德之志、向善之心,内可以树信念、致良知、立人格,外可以美风俗、广事业、和人伦。建设崇德向善之城,关键要养成市民健康理性、平实进取的社会心态,少戾气,多和气,去邪气,扬正气。
(四)城因人聚而兴,人乃城市之魂。作为人类文明的载体,城市伴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发展而来。因此,城市文明,说到底是人的文明。
近年来,随着文明城市创建的持续推进,我们身边的“许昌好人”不断涌现,许昌的城市文明程度也不断提升,二者形成了良性循环,文明的许昌人构成了一道亮丽的文明风景线。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在日常生活中,个别人的现代文明意识还没有跟上城市发展步伐,乱闯红灯、乱停乱放、乱扔垃圾、排队加塞、损坏公物等不文明行为还时有发生。
因此,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必须把提升人的素质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们在参与中培养现代文明意识,形成良好文明习惯,带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升,努力建设市民文明有礼、人际关系和谐、公共秩序井然、社会风尚良好的文明之城。
(五)文化代表和反映着城市的特质品位和形象风格,也是提升城市文明品位的基础所在。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和建设文化强市,提升文化建设势在必行。日前召开的全市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暨文化强市建设工作会议,为全面提升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路径:用人文精神增添城市魅力,用文化产业助推城市发展,用书香生活打造城市气质,着力打造中原文化高地。
站在建设文化强市的新起点,我们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创”(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求,围绕打造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以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载体,精心保护历史文物,深入挖掘三国文化、钧瓷文化等文化资源,将更多的特色历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
提升文化建设,夯实文明之基,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对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树立了更高的标杆。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乘势而上,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建设大提升,为建设“新三城”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条件。
(六)诚信是立身之本,法治乃安国之源。推进诚信法治建设是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题中应有之义。
推进诚信法治建设,为创建提供有力支撑。只有深入推进诚信法治建设,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诚信精神,不断提高法治素养,在全社会营造诚实守信、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才能为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强有力支撑。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的历史时期,诚信被赋予了新的内涵,要求社会主体秉持遵守诺言、诚实无妄、恪守信用、实事求是的理念。就推进诚信许昌建设而言,要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诚信教育,加大诚信激励与惩戒力度,突出科学立法,聚焦解决影响社会治理、关系群众利益、制约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唯其如此,才能凝聚全面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强大合力,为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七)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全面提升志愿服务水平,不断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对于建设“新三城”具有重要意义。
哪里有困难,哪里有需要,哪里就会有他们的身影,他们的名字就叫“志愿者”。无论是雷锋精神的延续,还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挥作用,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当中,并享受着这种助人为乐、与人为善的内心快乐和充盈。
要全面提升志愿服务,建设思想道德高地。一方面,志愿服务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强化公民的“主体意识”和“公共精神”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另一方面,志愿服务不仅是我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力抓手,而且是培育社会文明新风尚、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在不断丰富志愿服务形式、持续完善志愿服务机制的基础上,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真正为百姓分忧,为政府助力,为“新三城”建设添砖加瓦。
(八)城市之美,不仅在于“颜值”和“面子”,还在于“内涵”和“气质”。
城市品质,是城市外在形象和内在精神的统一体,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集中体现。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必须紧紧围绕提升城市的环境品质,深入开展美丽城市建设提升行动,让许昌真正成为近悦远来的和谐宜居之城。
生态文明是城市文明的核心灵魂,绿色生态是许昌最响亮、最有价值、最具影响力的品牌。我们要在巩固提升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用好每一滴水的基础上,致力打造“一环碧水绕莲城,千年古韵满魏都”的城市名片。唯有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生活质量,软件、硬件同向发力,人的素质与城的品质同步提升,才能真正打造出一座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
(九)“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是历届许昌市委、市政府长期一直坚持的创建工作理念,也是许昌创建工作的最大特色和亮点。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造福群众的民生工程,需要汇集各方智慧,凝聚各方力量,齐心协力,同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
广大市民在享受城市文明的成果时,也收获着幸福与喜悦。只有让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中来,争当创建的主角,这种经得起群众检验的文明才具有旺盛的生命力,文明城市才名副其实,才能见到真正的成果。
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高度重视。必须走在前、作表率,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要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和深化创建的关系,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坚决克服推诿扯皮现象。
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不等不靠不推,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单位要主动负责,搞好组织协调,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形成“党委领导、部门负责、社会 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十) 文明创建,永远没有终点;创建“新三城”,任重而道远。
成绩的取得固然令人振奋,但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旧城改造、居民庭院提升任务较重,文体、公益等城市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占道经营、交通秩序、私搭乱建等长效管理措施还不够扎实;文化建设、书香许昌、志愿服务、诚信建设等反映城市软实力的工作相对滞后……这些短板需要我们全力以赴做好坚持、巩固、深化的文章,不断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引向深入。
(十一)“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如果说创建文明城市更多的是注重环境的打造,那么,建设城市文明则更加注重人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是由物的文明向人的文明升华,是一种更高水平、难度更大的创建。
没有比人更高的山,没有比脚更长的路。当前,建设崇德向善之城、文化厚重之城、和谐宜居之城的新征程已经开始,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坚韧不拔的顽强意志,拉高标杆,凝聚合力,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为许昌开启一个更加幸福美好的未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