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财富

要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

董蕊

近期,中国银保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理财新规,《办法》在理财产品销售起点、投资人保护等方面有许多亮点,如将单只公募理财产品销售起点由5万元降至1万元,允许公募理财产品通过投资各类公募基金间接进入股市等。

不难看出,《办法》公布后,银行理财产品发生了两大变化:一是门槛降低,导致投资者群体发生改变,理财知识少、风险承受能力弱的投资者群体将大大增加;二是银行理财产品允许投资股市,打破刚性兑付,这意味着理财风险将大大提升。这两大变化说明,与传统意义上的“保本理财”相比,理财风险大大提高了,但是理财产品销售门槛的降低,会让更多风险承受能力弱的人加入理财行列,这就需要加强对“小白”投资者的风险教育。

当然,投资者从保本保收益到要承担风险的观念转变,还需要一段时间。随着投资理财队伍的不断壮大,银行需要不断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教育,增强其风险意识。对此,笔者认为,一方面,银行要切实加强对理财新规的宣传,加强对投资者的理财投资风险教育,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了解银行理财产品,认识理财投资存在的风险,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收入状况合理地进行理财投资;另一方面,银行要严格规范理财产品销售行为,不折不扣地执行理财产品销售相关信息登记制度,防范“虚假理财”和“飞单”,杜绝虚假宣传、误导销售,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银行要加强对理财资金投资风险的管控,严守理财新规在理财产品投资运作范围和比例方面设定的监管红线;同时,监管部门也要进一步强化监管,促进银行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发展,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