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18〕51号)要求,我市将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回头看”,严厉打击套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为保障此次专项行动收到实际效果,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市开通了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参保人员对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下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一、定点医疗机构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从而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二、定点零售药店
1.串换药品、物品;
2.刷社会保障卡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全市各地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分别为,市直:2620759、2661882;禹州市:2076111;长葛市:6222669、6569299;建安区:5117176;魏都区:5056569;鄢陵县:7162320;襄城县:8390919、6076079 。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