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胡晨 通讯员 孙燕燕)11月15日,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年度考核细则》,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量化考核。
本次考核中的“在建工程项目”涵盖市政、交通、水利等领域工程项目。“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指全部使用财政预算内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财政性资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比例超过50%,或投资占比不超过50%,但建设单位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国有或国有控股公司企业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项目;其他政府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年度考核分两个层面:一是省政府对市政府的考核。考核项目分加强组织领导、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源头治理、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诚信体系、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等6个大项。二是市政府对各县(区、市)政府(管委会)的考核。市政府按照考核细则,对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2018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A、B、C三个等级。符合下列条件的,考核等级为A级:1.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2.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三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为C级: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后两名;2.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引发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追究责任;3.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考核等级在A、C级以外的为B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