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定位“三个明确” 实现“三个转变” 推动检察业务转型发展

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任国强

实现“三个转变”

推动检察业务转型发展

目前,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检察机关的业务转型发展应明确转型的方向和导向,定位“三个明确”,实现“三个转变”,推动业务转型发展。

一、明确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能,从“对人监督”向“对事监督”转变。随着职务犯罪侦防职权转隶至监察委员会,检察职权进一步压缩。这并不代表检察机关反腐败职能丧失,仅仅是不再以职务犯罪侦查方式,也就是“对人监督”的手段来对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应通过对违法职务行为的“对事监督”,发现并纠正因违背公权力廉洁性造成不良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件,来履行宪法定位、保障公权力的法治运行。努力提高政治站位,不能因为职权限缩而矮化自己,构建完善与宪法定位相适应的多元检察职能体系,努力实现检察职能的转型发展。

二、明确检察机关转型重点,从“以案办案”向“精准监督”转变。强化法律监督,回归主责主业,首先要补齐侦查监督短板。一是不断规范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收集、固定证据,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二是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着力推进个案剖析、约谈通报、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类案证据标准向侦查部门传导等方式,切实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三是加强立案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立而不侦、侦而不结、违法撤案等情形。其次是补齐刑事审判监督短板。一是积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及时监督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二是出台提出量刑建议的规范性指引,确保量刑建议的精准性和权威性。三是完善没收程序等检察监督,督促法院及时将违法所得上缴国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再次要补齐刑事执行监督短板。一是重点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强化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提请、审理、裁定、决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同步监督。二是加强对财产刑执行的监督。逐步建立贯穿刑事诉讼始终的犯罪嫌疑人财产查封、控制制度。三是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对具有不适宜继续羁押的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及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最后要补齐民事行政监督短板。一是加强对民事调解程序的监督,对民事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对于民事调解书损害第三人利益的也应纳入监督范围,促进民事纠纷彻底解决。二是加强公益诉讼,牢牢把握公益核心,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为重点,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三、明确检察职权配置,从“混合模式”向“分项模式”转变。首先要打造专业化监督团队。从侦监、公诉部门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专门的监督小组,专人专责,专司监督职责,并完善内部考评机制,将诉讼事项与监督事项同等考核。其次要打造专业化办案团队。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新型办案团队,改变以往“流水线、链条式”的传统办案模式,充分发挥“专业化、专门化”办案机制的优势。最后实行一案双审机制。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监督团队与办案团队实行案件信息共享,各自聚焦监督和诉讼重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