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冬季出入公共场所 提高警惕谨防扒窃

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张汇涛 张艺

冬季天气寒冷,人们衣着较厚。由于人体对外部触碰的敏感度大大下降,不法分子则趁机实施扒窃犯罪。昨日,记者从禹州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反扒专业队民警经缜密侦查,成功抓获一名在公共场所扒窃的犯罪嫌疑人。

【身边的事】今年11月4日上午,禹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禹州市建设北路一集贸市场内,一部价值1000余元的小米手机被盗。接到报警后,该局反扒专业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很快便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马某。

在办案民警查找马某的踪迹时,11月6日下午,又有群众报警,说一部价值1000余元的手机在禹州市南关街一超市内被盗。该局反扒专业队民警调阅大量视频资料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竟然还是马某。11月7日上午,该局反扒专业队民警获悉马某可能在禹州市建设北路一集贸市场再次出现的消息后,立即在马某可能出现的地方展开布控。在其准备再次作案时,办案民警果断出击将马某控制。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马某对多次扒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马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冬季扒窃犯罪高发,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穿着厚重,感知迟钝;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人们的防范意识不强。为避免财物被盗,到人群拥挤的公共场所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最好不要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当身上带有较多的现金或手机等贵重物品时,应将它们放入贴身的口袋,同时尽量远离人多拥挤、情况复杂的场所。习惯背包的市民到公共场所时,尽量将背包放在身前,使背包始终处于自己的视线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