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安办主任 罗东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直以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高度重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食品安全放在党政同责的高度来部署、来推动、来落实,着力在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上凝心聚力,在加强和创新食品安全管理上攻坚克难,在提供和优化社会公共服务上提能增效,不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近年来,示范区食品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向好,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统筹谋划,高位推进。示范区始终把食品安全摆在战略高度强力推进,成立创建领导组织,出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将食品安全纳入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内容,实施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完善体系,强化监管。示范区着力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完成了区、镇(街道办)、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了从源头到餐桌,从生产到流通、到餐饮环节“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着力完善食品检验检测体系,深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29家单位完成了“明厨亮灶”工程建设,48家食品单位参加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强化保障,创新机制。示范区建立财政保障机制,近两年累计投入100余万元,为创建工作夯实资金保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瓶颈”;实行台账管理制度,夯实工作责任;实行举报奖惩机制,推进共治共享;实行社会监督机制,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狠抓宣传,凝聚合力。示范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阵地建设,设立科普宣传站32个,固定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150余个,构建“街道有标语,社区有宣传,报纸有文章,网络有报道” 的宣传局面。同时,示范区扎实开展“五进送科普,食安进万家”“满意度微信投票”等活动,提升群众知晓率,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宣传氛围。
食品安全是国家安定、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基石。示范区将以锲而不舍的决心、严实细密的作风、分秒必争的干劲,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工作,为早日将许昌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