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庆安)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日前,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促进我市中介市场的有序发展。
《意见》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以社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为抓手,深化改革现有监管方式,大力培育和规范社会中介服务市场,建立政府指导、部门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主动修复的工作机制,构建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行业自律、服务高效的社会中介市场秩序,为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社会中介机构信用监管上,《意见》明确指出,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类代理、服务、审计、监理、介绍、咨询、金融、评估评价、鉴定鉴证等中介组织的监管,规范市场中介组织行为,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市场中介服务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信用办负责人介绍,我市坚持“开放竞争、政府引导、诚实守信、效率为先”的原则,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查询系统,推行信用管理,不断提升社会中介机构的整体信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