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彭洋 黄箫亮)“谢谢你们对这次事故公正、高效、便民的处理,请收下我的锦旗!”1月7日上午,在襄城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坐着轮椅的王甲从法官手中接过司法确认裁定书后,向法官和调解员送上早已备好的锦旗。
王甲是襄城县茨沟乡骞庄村村民,2018年9月15日,其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外出时,与家住襄城县姜庄乡的南水北调工程南阳淅川移民王乙驾驶的无牌四轮电动车相撞。此次事故致使两车损坏、王甲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双方为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王甲因伤势过重进行了右脚截肢手术。由于双方对赔偿金额争议较大,情绪激动的王甲家属来到襄城县人民法院,准备起诉王乙。
为妥善处理此事,防止矛盾激化,该法院法官建议王甲家属到襄城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先行调解。接到该案后,该中心调解员常来法分别走访了事故双方,全面了解了王甲的伤残状况和家庭负担能力,以及王乙移民后的生活情况和赔偿能力,并据此和襄城县人民法院法官围绕“快、稳、和”的理念制订了一套调解预案。
自2018年12月23日起,常来法和法官先后组织事故双方进行了10次耐心细致的调解,一次次围绕责任划分、赔偿范围、赔偿标准、鉴定预估、诉讼成本、利害关系等方面进行协商,并结合事故情况,利用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平台软件进行了赔付试算,让事故双方对赔偿结果有合理的心理预期。
今年1月4日,事故双方在公平公正、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王乙分3期赔偿王甲各项损失共计30万元。
1月7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根据事故双方的书面申请,对调解协议制作了司法确认裁定书,并当场送达。而王乙也当场履行了第一期的赔偿款项10万元。为表示感谢,坐着轮椅的王甲把一面写着“敬业正直 为民解忧”8个大字的锦旗送给了法官和调解员。至此,这起事故双方均无保险且涉及移民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