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马晓非 通讯员 魏犁影
2018年,我市率先在河南省实施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政策,共接受申请扶助对象4650人,其中已支付2650人,支付金额397.5万元,其余的春节前将支付到位。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独生子女父母面临的就医、养老等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2018年,我市的这一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2018年9月27日,我市率先在河南省实施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及特殊家庭住院护理扶助政策,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期间每年最高可获得6000元扶助资金,49周岁及以上的特殊家庭父母住院期间每年最高可获得9000元扶助资金,独生子女和特殊家庭父母生病住院更加有保障。
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住院期间,由商业保险机构给予每天100元的扶助资金,一年累计不超过60天;失独家庭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父母住院期间,由商业保险机构给予每天150元的扶助资金,一年累计不超过60天。该政策实行医疗机构定点制度,扶助病种主要包括13类1059个病种,涵盖了大多数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
扶助对象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即具有许昌市辖各县(市、区)城乡居民户籍;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失独家庭或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自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生育,现存一个子女(含依法收养)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或独生子女伤残级别在三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