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就业创业

公告

许昌棉麻实业有限公司: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已受理申请人张运峰、张海红、齐峰南、王晓峰、赵军玲、吴玉春、张海燕、王国良、范晓能、王燕军、王志青、贾晓丽、胡砚方、韩琳琳、时明明、刘东花、朱长营、安继宏、李红、陆小杰、刘慧芳、郭秋喜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许劳人仲案字〔2018〕第191、192、193、194、195、196、197、198、199、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后视为送达(在此期间你单位可到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7室领取上述法律文书),提交答辩状、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日内。本委定于4月9日8时30分在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许昌市创业服务中心E座411室)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