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宜居许昌

市住建局

设立住建行业“红黑榜” 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违规预售、捆绑销售、强制交房、延期交房等行为都可能导致企业上“黑榜”

本报记者 于兰琪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住建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维持我市房产、建筑、市政等行业市场秩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制定实施了《许昌市住建领域诚信“红黑榜” 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据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张维山介绍,“红黑榜”适用于我市住建行业各方主体,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物业服务、装饰装修、市政、燃气、热力经营等单位。市住建局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合理奖惩、社会监督的评价方式,对各方主体进行综合考评、认定,并适时公布“红黑榜”榜单。“红榜”包括诚信企业名单、住建行业中获得一定奖项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黑榜”包括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存在严重的失信行为,或者破坏行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从业单位、从业人员。

张维山告诉记者,在诚信“红黑榜”评选过程中,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细则》规定,对“红榜”企业的获奖信息和证明材料原件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核;对“黑榜”企业的认定,按照“谁监管,谁采集”的原则由市住建部门负责采集审核。

对市民投诉较多的违规预售商品房、延期交房等问题,张维山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商品房、捆绑销售商品房、因违反合同约定强制交房、延期交房1年以上、5年以上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等行为,可以认定为“黑榜”企业。

下一步,市住建局将逐步建立信用档案,把诚信“红黑榜”作为对企业的奖惩依据,对“红榜”企业、个人进行诚信激励,在办理行政许可、资质升级、审批等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开辟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对“黑榜”企业、个人进行失信惩戒,对严重失信主体,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报送失信惩戒典型案例,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从严审核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不仅如此,市住建局还将逐步建立与发改、工商、招投标、自然资源、规划、城市综合执法、税务、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建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有效约束机制。

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会长郑伟杰表示,诚信“红黑榜”的设立,是政府职能部门维持市场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创新监管的重要手段,对促进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依规诚信经营有着重要意义。“红黑榜”的评选,必将唤起企业对诚信建设的重视,增强他们的诚信自觉性,同时给不诚信企业以压力和警示。我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纷纷表示,要将诚信经营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争上“红榜”,拒上“黑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