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刚)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2月份我市共接收群众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48件(受理48件,不受理0件),其中食品类投诉举报45件,占比94%;药品类投诉举报1件,占比2%;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2件,占比4%。
据悉,在所有投诉举报信息中,禹州市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8件,长葛市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6件,建安区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3件,鄢陵县市场监管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4件,襄城县食药监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6件,原市食药监局魏都分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9件,原市食药监局直属分局承办的投诉举报共12件。
在45件食品类投诉举报中,生产环节投诉举报9件,占比2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生产、生产的食品中混有异物、执行标准过期、虚假标注配料表、生产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流通环节投诉举报15件,占比33.33%,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超过保质期限或腐败变质的食品、经营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餐饮环节投诉举报21件,占比46.67%,反映的主要问题是无证经营、卫生条件差、老鼠多、经营混有异物或腐败变质的食品、从业人员无健康证、餐后出现呕吐腹泻反应等。
在1件药品类投诉举报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1件,占比10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药房无质量负责人。
在2件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中,经营环节投诉举报2件,占比100%,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