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保险业

禹州市部分非法集资案件结案的公告

根据许昌市处非办工作要求和禹州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对靳子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牛亚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2起案件的司法程序办理完结,符合结案条件,现予以公告。

1.靳子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4年1月禹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5年5月26日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结,无查扣资产。

2.牛亚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015年4月禹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2016年10月12日移送魏都区并案处理,案件有魏都区统一处置。

对以上案件如有异议,请于5日内到市处非办反映,地址:人民银行后楼208室,联系电话:2077695。

禹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