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红旗 :
你诉许昌正邦电气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由于你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视为你已撤回仲裁申请。由于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视为撤回仲裁申请通知书,现向你公告送达该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许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