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健康养生

日常生活接触不会传播乙肝

本报记者 马晓非 通讯员 毛树存

乙肝是由乙型肝炎病毒引起的传染病。感染乙肝病毒后,容易形成慢性感染状态,对肝脏造成持续损伤。很多人由于担心被传染,对乙肝患者避而远之。有些乙肝患者由于缺乏医学常识,过分在意外界眼光,背上了沉重的思想包袱。

“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接触,如握手、拥抱、在同一办公室工作、共用办公用品、住同一宿舍、在同一餐厅用餐、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都不会传播乙肝。”4月26日,许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科科长唐丽红对记者说,“乙肝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主要经血液、母婴和性传播。”

输入被乙肝病毒污染的血液及血液制品,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和针头(注射毒品)、侵入性医疗或美容器具,共用剃须刀和牙刷,与乙肝病毒感染者进行无保护性行为等可传播乙肝。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在妊娠或分娩过程中,有可能将乙肝病毒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感染时年龄越小,转化为慢性病毒性肝炎的风险越高。因此,开展乙肝母婴阻断的意义重大。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孕产妇应确保住院分娩,尽量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所生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首针乙肝疫苗,同时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并按照乙肝疫苗免疫程序完成后续剂次接种。高乙肝病毒载量孕产妇,应在医生的指导下接受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唐丽红建议。

接种乙肝疫苗是预防乙肝最有效的措施。儿童应在出生后24小时内、1个月、6个月分别接种一次乙肝疫苗。高风险成年人群,如医务人员、经常接触血液及血液制品人员、免疫功能低下者、职业易发生外伤者、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的家庭成员、有男性同性性行为者、多性伴者、注射吸毒者也应接种乙肝疫苗。

唐丽红建议,有输血、创伤性治疗、器官移植史者,共用注射器者,多性伴者,使用消毒情况不明的器具文身、文眉、修脚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乙肝患者配偶或子女等乙肝易感染人群,以及肝脏生化检查不明原因异常者应主动到医疗机构进行乙肝检查,了解自身感染状况,做到早发现、早诊断和早治疗。

目前,尚无有效药物可完全清除乙肝病毒,但经过规范的抗病毒治疗,可最大限度地抑制病毒复制,减轻肝脏损害,阻止肝硬化、肝癌的发生,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乙肝患者应树立信心、保持耐心,遵从医嘱,积极配合治疗,并坚持定期复查,千万不要任意选药、随意换药、自行停药或轻信虚假广告。在治疗过程中,乙肝患者应避免酗酒、吸烟、不合理用药等加重肝脏损害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