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上门送“建议”护航青春助成长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吴洁)6月11日上午,在许昌市第十中学,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国强郑重地将一份检察建议书送到魏都区教体局局长贾治国手上,携手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系着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去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2018〕1号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提出建议,这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

检察建议的生命在于落实,而落实的关键在于刚性。今年5月,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和魏都区教体局联合成立督导组,前往辖区内中小学,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导,发现存在“一号检察建议”传达工作未实现全覆盖,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临时人员的招聘管理存在漏洞,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较为薄弱,校园监控覆盖不全面或者设备老化等问题。

为预防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魏都区人民检察院针对这些问题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并由检察长任国强公开送达。

在当日召开的座谈会上,任国强说,要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和预防性侵害制度,严格审查招录人员特别是生活管理人员的入职资格,严把制度关;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防性侵害教育,着力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安全督查,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魏都区教体局局长贾治国表示,教育部门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强化与检察机关的合作,加强对在校未成年人的预防宣传和对教职工的监督管理,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据了解,下一步,魏都区人民检察院将联合教育部门对辖区内幼儿园、中小学进行拉网式排查,切实将“一号检察建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