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女子感觉委屈拒执行 法官释法明理解心结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芦萍 胡尚源

“本来是带着气来的,在法官同志的劝说下,我气也消了,心里的疙瘩也解开了,也能安心做生意了,谢谢法官同志的苦心!”近日,在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气冲冲而来的中年妇女朱某,在履行完全部执行款后,向执行法官衷心致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朱某在闹市区开了一家门店,经营木门生意。2017年11月,男子马某订购了朱某店内的木门。然而,订货回来后,马某以订购的木门与店内展品质量不一样为由要求退货,朱某没有同意。1个月后,马某再次到朱某的店内要求退货。在争吵推搡中,朱某拿着店内的金属物品向马某打去,并将其打伤。后经鉴定,马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2018年6月,马某起诉朱某要求赔偿。同年10月,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朱某赔偿马某医疗费等共计3207元。马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后将赔偿金额改判为3843元。

今年4月,此案进入执行阶段。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与朱某沟通,希望她主动履行这为数不多的执行款。然而,朱某是一肚子的怨气与委屈。她告诉执行法官,自己身为女子,与马某打架并未占上风,事后也受伤住了院,没想到马某一个大男人倒先告起状来。朱某认为,这事双方都有责任,她甚至吃亏更大,所以无论如何她都不会给马某钱。面对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朱某并不理会。

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法官多次到朱某的门店及家中找人,但均不见其踪影,无奈之下,只好将朱某名下只有几百元的银行账户冻结。

见朱某如此态度,马某甚是气愤:“不怕她躲着不给钱,不行的话我天天到她店内闹,让她做不成生意,看她到时出不出面。”

“做生意不容易,你让她做不成生意,矛盾只会更加激化,弄不好还会再起冲突。现在,我们已把她的银行账户冻结了,账户一般都有资金流动。这个案件执行款又不多,应该不用多长时间就能执行。我主张尽量以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执行法官赶紧劝说马某。

就在前几日,朱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打进了一笔4000余元的订货款,朱某取钱时被银行告知其账户已被法院查封。想到自己的委屈,朱某怒气冲冲来到法院,要求解封账户。不过,在得知执行法官设身处地为其考虑,阻止马某到其店内闹事时,朱某不由得消了气。

“幸亏法官同志虑事周全,要不然为了几千元钱坏了商店的信誉,那可就得不偿失了。”朱某庆幸道。随后,朱某积极配合执行法官办理相关手续,从她的银行账户内划扣了全额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