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瞄准目标 统筹推进

——三论持续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本报评论员

全国文明城市反映的是一座城市整体科学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是全国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更是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

2014年,我市以全国地级市第四名的成绩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7年又以全省第一的成绩蝉联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近年来,通过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市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居民生活品质不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可以说,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决不是为了追求一块牌子、取得一份荣誉,而是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许昌软实力的具体行动,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忧患,瞄准目标、统筹推进,确保实现创建目标。

战鼓擂响,催人奋进。放眼我市2019年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每一位参与者都重任在肩——

中心城区以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为总目标,通过持续深化创建工作,确保我市在中央和省文明办组织的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年度测评中处于领先位次;

禹州市在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国、全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保持领先位次,力争2020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

长葛市在巩固省级文明城市成果的基础上,确保2019年蝉联省级文明城市,确保2020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鄢陵县、襄城县在巩固省级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上,2019年创成省级文明城市,力争2020年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作为一项宏大系统工程,创建工作内容涵盖方方面面,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要结合实际,从当前最紧迫最现实、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抓起,围绕测评体系中自查出的不达标项目及创建工作短板问题,以市民文明素质、诚信守法、文明风尚、市容市貌、文明交通、集(农)贸市场、窗口服务、背街小巷、商业街区和城乡共建“十大提升”行动为抓手,着力开展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着力解决老旧小区、背街小巷“老旧破乱”等问题。突出抓好城市社区规范化建设,按照“一有七中心”标准,完善社区功能。

没有市民的文明,就没有城市的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我们要实施政府主导、媒体舆论引导、社会氛围营造的宣传发动机制,运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加强与市民群众互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要充分发挥市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全民动员、全员参与,让全市人民一起行动起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活动。

目标已定,势必达成。各地各部门要以“背水一战、破釜沉舟”的坚定决心,“责任在我、冲锋在前”的使命担当,“雷厉风行、真抓实干”的工作激情,全力推动各项创建工作,奋力谱写许昌文明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