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闵丽娜 胡永伟
为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他花钱把自己包装成为一名“警察”。面对入不敷出的生活,他选择利用虚假身份赢得他人信任以骗取钱财。7月9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胡某被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现年40岁的胡某家住西平县农村,婚后和妻子一直在北京打工。身在北京,没有文化,干又脏又累的体力活,胡某始终觉得自己低人一等。2016年前后,胡某离开北京来到许昌,靠卖洗衣液维持生计。
2016年7月,胡某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办假证件的人,遂突发奇想,花了400元给自己办了个假警察证,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很快,胡某就收到了对方寄来的假证。随后,胡某又在网上买来假执勤服,还在自己的越野车车身上喷上“公务用车”4个大字。
闲暇之余,胡某时不时在微信朋友圈里晒几张自己身着警察制服的照片。朋友圈里,了解胡某的人会私下里开两句玩笑;不熟悉的人或新认识的人却真的被这些信息迷住了双眼,苏某(女)就是其中一个。
2016年11月,胡某通过微信添加苏某为好友。二人聊得很投机,大有相见恨晚之意。2017年1月,胡某以升职需要送礼为由向苏某借1万元钱,苏某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一个月后,胡某就把这笔借款还给了苏某。2018年2月,胡某又先后以升职送礼、开车撞人赔偿医药费、承包工程等借口,分3次向苏某借钱共计4万元。
这回,胡某一直承诺还款却始终未还,但苏某并未生疑。2018年7月,苏某家中有事急用钱,发信息给胡某要他归还之前所借钱款。微信中,胡某满口答应。数日后,苏某再次联系胡某,却发现自己已被其拉入了黑名单。此时,苏某意识到了被骗,遂打电话报警。
很快,胡某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原来,虚荣心爆棚的胡某为了包装自己,不仅置备了警察的整套行头,还买了两部苹果手机和一台平板电脑,并在许昌市中心租了一套房子。“高品质”的生活需要有高收入作为经济基础,卖洗衣液的胡某明显入不敷出,遂想到了利用群众对警察的信任,“借”点儿钱花花。
到案后,对于自己的犯罪事实,胡某供认不讳。在胡某被关进看守所4天后,其家人代其向被害人苏某退还了被骗钱款4万元,并支付了利息,双方达成刑事和解。胡某最终被禹州市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在此,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在与人交往中要擦亮双眼,守好防线,切不可被表象迷惑,成为犯罪分子宰割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