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险人朱某,现年39岁。2017年3月,在朋友的推荐下,她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中国人寿康悦医疗保险,年交保费520元。
2018年4月,朱某在单位年度体检中,检查出乳房有肿块,经过上级医院进一步检查,确诊为乳腺癌。朱某先后进行了手术、放疗等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32万元,通过医保、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险报销16万元。由于她投保有中国人寿康悦医疗保险,中国人寿许昌分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扣除1万元免赔额后,赔付了剩余的15万元。
车祸无情,泰康人寿支付百万元赔款
2018年12月,被保险人李某驾驶一辆私家车在乡村道路拐弯时与一辆快速行驶的大货车相撞,李某当场死亡。
接到李某家属报案后,泰康人寿许昌中心支公司派人到他家中进行慰问,并积极收集理赔资料和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材料。经查,李某2017年为自己投保了一份泰康全能保,其中驾驶或乘坐私家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1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该公司在办完相关理赔手续后,迅速将100万元赔款打到了受益人的账户上。
(保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