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市交通运输执法局

被评为全省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 先进单位

本报讯(记者 魏东雅 通讯员 岳江涛)8月2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执法局获悉,近年来,该局高度重视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着力整治道路扬尘污染,取得明显成效,被评为全省交通运输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

为治理道路扬尘污染,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加大路面执法监督力度,市、县两级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合理调配执法工作人员,开展全天候不间断路面巡查,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未覆盖抛洒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今年上半年,我市共查处违法违规车辆963台,卸货19308.01吨,拆解改型车辆78台次,扣分4895分。自去年以来,该局在全市积极开展“百吨王”车辆治理活动,并与平顶山、开封等地开展联合执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该局强化货源地源头监管,对全市56家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了公示和严格监管。禹州市、建安区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对重点厂矿企业实行网络监控,严把车辆装载关和出场关,杜绝未覆盖抛洒车辆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行驶。禹州市还专门成立了3个源头监管巡查站,对22家装载源头单位进行精准监管,建立货运源头单位远程电子监控系统。今年以来,我市共对货运源头企业下发告知(告诫)通知书30余份,依法对16家企业进行了经济处罚,处罚金额20余万元。

在城区周边和国、省干道两侧堆场治理方面,该局对全市排查出的198家堆场全部予以清理取缔,对巡查中发现的个别堆场出现的反弹现象,立即向当地政府反映,要求限期整改;同时,加大对堆场内超限超载车辆的治理打击力度,对涉嫌短途驳载的砂石料场进行处罚,并会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开展联合督察,联合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6份、催办通知书9份,取得了较好效果。

在加强源头监管的同时,该局还发挥超限超载检测站的管控作用,要求各检测站对未加盖篷布、覆盖不严的货车,强制其消除违法状态后才予以放行;对超限超载车辆先进行强制卸货,再由公安部门处罚后,才予以放行;处理完毕出场的车辆冲洗后方可放行,防止再次污染道路。另外,各辖区超限超载检测站与环保、公安等部门协同开展重型货车尾气检测工作。目前,我市已建成10套机动车尾气遥感检测设备,并已投入使用。

为做好市区大货车通行引导工作,该局会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和市公安局、市公路管理局等部门科学制订许昌市重型货车通行引导行驶方案,组织工作人员按要求会同交管部门联合开展货车分流工作,成效明显。

全面加强行业督导,保持高压态势。该局要求工作人员每周对路面及超限超载检测站、大货车分流卡点等督导不少于4次,重污染天气每天都进行督导;要求各超限超载检测站必须配备洒水车,购买防尘网,对所卸货物要覆盖到位,卸货场要及时清扫、洒水。同时,该局还加强对高速公路扬尘污染的管控,会同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办对辖区内各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进行排名通报,督促其各项防污指标达标,确保高速公路车辆通行安全。

除此之外,该局还积极做好行业宣传工作。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机构在重点路段、治超站点等显著位置悬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宣传条幅100多条、宣传展板2块,尤其对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污染防治要求进行大力宣传,在超限超载检测站、主要干道两侧及市区客运场站、公交场站等进行全面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