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市提高孤儿养育标准

本报讯(记者 朱庆安 通讯员 邵挺) 8月2日,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2019年1月起,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以进一步改善孤儿生活条件。

《通知》规定,全市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集中养育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参照孤儿标准同步调整。在此次提标中,全市有近800名符合条件的对象直接受益。

《通知》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孤儿认定与审批行为,加强孤儿动态管理,新审批孤儿信息要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要落实孤儿巡访制度,建立巡访台账,及时掌握孤儿和监护人动态;要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