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文化

我市首例文物建筑迁移异地保护工程复建竣工

本报讯(记者 王增阳 通讯员 荣佩佩)8月16日,市文广旅局组织文物专家到长葛市后河镇闫楼村,对我市首例文物建筑迁移异地保护工程“闫氏老宅”复建项目进行了实地验收和调研。

据了解,“闫氏老宅”位于长葛市后河镇闫楼村,是经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确定的不可移动文物(编号为411082—0118),也是郑万高铁许昌段涉及的不可移动文物点。2017年,“闫氏老宅”因郑万高铁项目建设被拆除。按照《文物保护法》第20条规定,“闫氏老宅”必须进行迁移复建。经省政府批准,我市启动了对“闫氏老宅”文物建筑异地迁移保护工程。

在异地迁移复建“闫氏老宅”古建筑物期间,市文广旅局多次到闫楼村进行调研、指导,长葛市文广旅局按照职责进行实地督导。为了避免文物遗失、损坏,后河镇安排专人专职做好“闫氏老宅”属地保护管理工作,将古建筑的所有构筑物统一编号、登记,专门存放,由专人管理和日常管护,从而确保古建筑物异地复建后依然保留建筑的原汁原味,文化精髓依旧、风采依旧。异地迁移保护工程对拆除的古建筑原构件进行了合理保护,制订科学合理的异地复建方案,并严格按照古建标准施工,使得“闫氏老宅”能原汁原味展现出它的文化内涵,开创了我市文物古建筑异地迁移复建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