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用法律涵养美好生活

——《读故事 知法律》序

乔中彬简介 乔中彬,籍贯开封市,现为许昌市人。解放军信阳陆军学院毕业,法学研究生学历。现为许昌市政协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许昌市法学会副会长、许昌市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许昌市作家协会会员。他多年来致力于法治文化研究与普及,曾先后出版了《法律援助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言兵笔痕》《绿色的梦》《涤滤》《无极行》《大活小悟》,组织编发出版了《公务员嵌入式法治教育研究》《莲城释法》等书籍。

姚国建

从近处看,法律是社会之基、国之重器,为国家发展保驾护航;

从远处看,法律终将进化为人类的信仰,成为衡量文明开化的硬性标杆。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习近平总书记时刻强调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或问题,以确保我国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这一要求也充分显示了当前法治工作的重要性。

普及法律知识,创新普法形式。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形成一种良好的法治环境,而良好法治环境的基础少不了生活在其中的民众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知识,这是基础中的基础。简言之,知法才能懂法、用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出来。当然,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所以普法工作并非只是政府的责任,我们每位公民都可献出自己的力量,本书便是一个好范例。作者将自己的法学知识通过文学故事展现出来,既给读者普了法,也为国家的普法工作添砖加瓦。此外,当下创新普法形式也是头等大事,而本书同样又进行了探索与尝试。本书采取文学法理创作的形式,将法理讲述与文学故事创作融合在一起,既使法律知识从生涩变为生动,充满趣味,又创新了普法工作的新形式,能有效提高普法效率,有很高的学习价值。无论何时,只有把普法工作这个根基夯实了,法治建设的大厦才能平地而起。

培养法律意识,争做守法公民。本书中的每则故事汇在一起反映了人生百态。这些主人公不乏因知法懂法而在自己权利受到侵害、处于劣势的情况下,利用法律打得一场翻身仗的,但更多的是没有法律意识,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权利受损无可奈何甚至不自知的。由此可知,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对实际生活至关重要。然而,法律意识不是与生俱来的,离不开积极的教育培养。增强法律意识,需要在法律知识积累的基础上,形成遵守法律的愿望与习惯,进而使遵守法律成为一种内在素质与自觉行为。如果一个人的主观愿望与法律相吻合,他就不会感到法律是对自己的约束,而会在法治轨道上享有自由。此外,一个人如果没有法律意识,不仅自身容易受到侵害,也容易越出法律规范的界限,侵犯到他人、集体和国家的权利,破坏以法律为基础构建起来的社会共同生活秩序。因此,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也是做一个守法公民的前提条件。

树立法律信仰,共筑法治蓝天。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有句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在我国,这句话广被流传,它不仅是一种法律情感的表达,还是对中国法治的期望与希冀。法律作为一种规则,虽然是通过国家强制力去执行的,但只有在被信仰时,才是有效率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把法律当成一种工具,但法律不该只是工具,更应当是一种价值。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但实施不仅仅在于机械地遵守,更深层次上应当是对法律所承载的价值理念的认可与向往。然而当下,人们更多时候是碍于法律的强制性而被迫地“臣服”与它,这种“臣服”质量并不高,一旦违法行为带来的利益够大、诱惑够强,就很容易分崩离析。只有发自内心对法律信仰、对法律心悦诚服,才能真正敬畏法律、尊重法律,用法律指导自己的行为。道德是最朴素的正义观,对法律有很强的引导、支撑、涵养作用。应大力拓展法律的道德内涵,当正义得到伸张、善良得到弘扬,当人们的生活在法律的保障下更加美满,法治权威自然能真正成为人民内心的虔诚信仰。

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说:“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法律的意义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它关乎国家的未来、关乎社会的发展、关乎人们的幸福。但愿全社会都动员起来,让法律涵养我们的美好生活吧!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宪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