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依法查实,张宝红、刘春亮、韩慧瑾三人分别占用鄢陵县安陵镇新庄社区二组的集体土地202.5平方米、101.25平方米、101.25平方米,三人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鄢国用〔2005〕字第0075号、鄢国用〔2003〕字第0166号、鄢国用〔2003〕字第0167号)权属来源不合法,已于2019年9月2日依法注销以上三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同时废止三人所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特此公告
鄢陵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