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朱超杰
人们常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是,在我们身边,个别人放着好好的工作不干,偏偏要动歪脑筋。昨日,记者从长葛市公安局获悉,该局老城派出所侦破一起盗窃案。该案中,犯罪嫌疑人朱某刚入职就盗窃他人的东西,之后潜逃。岂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8月27日一大早,长葛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民警就接到杜某、王某打来的报警电话。两人均在位于长葛市黄河工业园区内的一家企业工作。据两人介绍,他们下了夜班打算回家,收拾东西时发现前一天晚上放在车间储物柜内的1部手机和500元现金“不翼而飞”了。
杜某、王某工作的企业是长葛市的重点企业,犯罪嫌疑人竟在企业内部实施盗窃犯罪。如果该案不能及时被侦破,那么,该企业员工的安全感会受到较大影响。老城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调查。办案民警调阅大量视频资料,认真研判分析,发现新入职的员工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查,21岁的朱某家住长葛市南席镇套楼村,案发后没有辞职便离开,不知去向。
朱某究竟去哪里了?办案民警耐心走访调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询问与朱某一同入职的一名员工时,办案民警获取了线索。这名员工告诉办案民警,曾听朱某说打算到郑州某物流公司应聘分拣员。根据这条线索,办案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在朱某家附近蹲点守候,另一路马不停蹄赶往郑州某物流公司进行调查。果不其然,朱某到郑州某物流公司应聘。在其填写入职申请表时,办案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其抓获,当场缴获其盗窃的手机1部。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朱某对盗窃他人手机和现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朱某已被长葛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获悉案件已被侦破,手机失而复得,报案人杜某、王某非常高兴。到老城派出所领取手机时,他们不住地向民警道谢,并表示今后一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时时处处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