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安万德
借出100万元,对方拖着不还怎么办?很多人会想到打官司。其实,还有一种不进法院就能快速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那就是仲裁。
仲裁是现代社会中与诉讼、调解等并行的解决经济纠纷的一种重要手段,它是双方通过约定,将可能出现的或已经存在的争议提交给独立的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庭,由其居中作出裁决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我市,常设仲裁机构只有一个,名叫许昌仲裁委员会,2000年经许昌市政府批准成立。
成立19年来,许昌仲裁委员会始终遵循“中立、公正、廉洁、高效”的仲裁宗旨,秉持“减少对抗、构建和谐、实现双赢”的仲裁理念,牢记“便民、利民”服务准则,充分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一裁终局等优势,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为许昌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我们现有仲裁员139名,均为省内法律、经贸等领域的专家和学者,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良好的法律素养。当事人可从《仲裁员名册》中选择自己认为合适及信任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也可自主选择开庭的地点、时间。”许昌仲裁委员会秘书长王二海说。
对于仲裁案件,许昌仲裁委员会坚持“多调少裁”的办案原则,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尽量以调解方式公平、快速、高效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最大限度为当事人节省时间和节约资金。
通常情况下,自立案开始,许昌仲裁委员会便将调解程序植入仲裁程序之中,只要双方当事人有和解意向,尽可能为各方当事人提供调解便利。如若调解不成,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解决双方争议。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到法律的尊重与保护,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可强制执行。也正因为此,我们始终坚持公平公正的仲裁立场。无论当事人身份地位如何,在整个仲裁程序中,我们都会努力保障各方合法权利,在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公平公正的裁决。”王二海说。
如今,在许昌,仲裁已成为解决民商事纠纷重要渠道之一,越来越得到广大市场主体的认同,仲裁案件数量逐年增长。近三年来,许昌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00余起,涉案标的10余亿元。
“2018年9月,许昌仲裁委员会正式入驻许昌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今后,我们将立足自身职能优势,不断拓展仲裁服务渠道,自觉服务许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王二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