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平安许昌

禹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这在当地尚属首例,被告当庭认罪并愿意对被破坏的环境修复进行替代性赔偿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崔丽霞 吕海龙)10月9日上午,禹州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任某当庭认罪,愿意对被破坏的环境修复进行替代性赔偿。

任某系禹州市苌庄镇九里山村村民,于2016年7月至2018年4月期间,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禹州市苌庄镇九里山村与新密市苟堂镇交界处非法开采石英岩矿石。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河南省煤炭地质勘查研究总院鉴定,任某非法开采石英岩矿石18716立方米,造成矿产资源破坏案值为729924元。

庭审当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指派5名检察官,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履行职责。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任某非法采矿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给国家矿产资源造成了重大损失,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已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

庭审中,在刑事案件审理部分,检察机关公诉人围绕被告人任某非法采矿的犯罪事实出示证据并当庭质证。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审理部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人与被告及其代理人围绕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论证与辩论。

庭审现场,任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侵害公共利益行为供认不讳,并愿意对被破坏的环境修复进行替代性赔偿。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