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就业创业

倾力写好民生答卷 让群众更有获得感

——市人社局今年前10个月工作回眸

本报记者 胡晨 通讯员 郑博闻

就业形势稳中有进:城镇新增就业5902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9451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3440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19545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为27331人,分别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18%、94.5%、104.2%、97.7%和136.7%;

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8.2万人次,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累计巡视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614家,涉及劳动者15.7万人次,补签劳动合同5013份,协调处理相关案件392起,立案查处220起,为4806人次追回拖欠工资2236.7万元……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民心所系,谓之民生。2019年以来,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促发展和惠民生相结合,砥砺奋进,主动作为,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均提前完成时序进度,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向全市人民交上了一份暖心的民生“成绩单”。

就业创业增量提质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这一论述,将就业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完善的帮扶政策是推动高质量就业创业的关键。为此,市人社局专门印发了《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30条意见》《促进就业创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提出鼓励和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一揽子工作方案,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的就业。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视为中国新常态经济发展“双引擎”之一。为充分释放大众创业的活力,市人社局结合农村劳动力、失业人员、大中专学生等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共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3988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27331人、创业培训10067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14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3.4%。

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是市人社局做好就业工作的重点群体。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该局向我市4所院校880名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76万元,实施“三年六万”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新认定就业见习单位27家,全市就业见习单位累计达到285家。针对困难群体就业,该局对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分类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援助服务,特别是对“零就业家庭”实行托底安置,已累计安置困难人员就业3578人。

此外,市人社局还相继开展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产业集聚区企业和高校毕业生岗位对接洽谈”等专项服务活动,先后举办各类就业招聘服务活动219场,服务用人单位5810余家次,提供就业岗位16万个,促进就业55507人次。针对企业高级技工用工需求,我市先后与郑州、杭州、苏州、河源等城市建立跨区域就业合作关系,实现岗位信息与求职信息的互动共享,共开展各类跨区域就业活动39场次,发布跨区域就业岗位8.1万个,促进转移就业49983人次。

社保网络越织越密

民生无小事,保障是前提。

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印发了《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分工有关问题的通知》,下放工伤认定权限至各县(市、区),提升工伤保险服务效率。同时,该局全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中人”退休待遇核算工作,目前全市已完成核算8602人,完成率为76.82%。

在扎实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上,市人社局谋划实施了“明显降低企业负担专项行动”,从降低社保费率、调整缴费基数、实施稳岗援企、职工技能提升、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提供免费人力资源服务、实行社会保险费补贴等方面多渠道降低企业负担,预计将为我市企业减负7.47亿元。此外,市人社局全力落实应急稳岗返还补贴政策,截至目前,第一批审核通过16家企业,1.25亿元资金均已拨付到位,惠及职工1.37万人;第二批申报的10余家企业正在审核之中。

在加大社会保障力度上,该局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05元,调整后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标准达到117元/月;1—6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月分别增加210元、200元、190元、180元、170元、160元,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每月增加10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月增加120元。

在提高社会保险服务水平上,该局窗口业务76项实现即时办结,6项实现3个工作日内办结,8项实现5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88.2万人次,基本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

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人才被称为“第一资源”,人才特别是高素质人才的综合集聚,影响着一个地方的发展前景。这就要求我们以人才强市为目标,着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在具体工作中,市人社局从以下方面着手,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该局积极做好我市参加第二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筹备工作,共有366家单位在大会官网注册发布成功,发布需求信息900条,成功征集项目42个,邀约嘉宾21名;组织我市企事业单位参加上海、长春、武汉省外专场招聘会,达成就业意向805人,其中博士15人、硕士694人;组织全市100家用人单位赴郑参加高端人才招聘会,现场收到简历1813份,达成就业意向676人。

——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年以来,该局为31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发放津贴22.32万元,为213名许昌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发放津贴25.42万元;完成“许昌英才计划”高层次人才第三批身份认定的评审工作,评审通过388人;推荐万里交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张良奇为2019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推荐杨富营、王永乐、刘峙为2019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候选人;完成我市7名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考核工作。

——提升人才服务水平。该局依托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编制人才引进需求目录,开展“市长请人才喝咖啡”活动,建立“人才找岗位”“企业找人才”2个数据库和“许昌英才”“许昌高层次人才”“企业专员”3个微信服务群,为企业和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今年以来,该局累计举办政策宣讲会、人才企业对接会、沙龙讲座、高层次人才青年联谊会等服务活动8次。

此外,我市还承办了2019年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座谈会,人社部副部长汤涛对我市专业技术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省人社厅、人社部专技司分别向市委、市政府、市人社局发来了感谢信。

劳动关系更趋和谐

和谐的劳动关系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人社部门而言,需要把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保障监察更加有力。今年以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累计开展日常巡视检查用人单位2614家,涉及劳动者15.7万人次,补签劳动合同5013份,协调处理相关案件392起,立案查处220起,为4806人次追回拖欠工资2236.7万元。元旦、春节前后,市人社局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684家,涉及劳动者11.8万人次,解决拖欠工资案件230起,为6011人次解决拖欠工资7163.9万元。

——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市人社局加强对企业用工的指导服务,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全市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集体合同签订率在95%以上;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在全省第三家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稳妥推进企业破产改制,为316名职工审核安置费3165万元,保证了改制中职工队伍的稳定。同时,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工作。

——加大仲裁调解和信访维稳力度。禹州市、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信息化建设通过省人社厅督查验收。1—10月,全市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742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100%,为当事人维护经济利益1739.55万元;接待信访群众196批400人次,处理信访件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