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炳黎
据《许昌日报》报道,日前,禹州市浅井镇举办由镇直单位、各村、有关企业等约6000人参加的消费扶贫特色农产品展销会,仅一天时间交易额就超过5万元。举办消费扶贫特色农产品展销活动,这对让贫困群众的劳动成果变为实实在在的收益将起到较好的促进作用。笔者为浅井镇的做法叫好。
消费扶贫是近年来各地经过探索而兴起的一种颇有新意的扶贫方式,是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也是全社会助力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手段。应该看到,近年来,随着扶贫力度的不断加大,许多贫困户生产热情高涨,贫困村生产能力不断提升,在一些贫困村农产品“卖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因此,采取有效举措助推消费扶贫,探讨全社会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的新路径,可谓正当其时。
消费扶贫与直接给钱给物式的扶贫相比,社会效果会更好。因为,直接给钱给物只能解决贫困村和贫困户的眼前问题,不能进一步激发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在实施消费扶贫的过程中,贫困户虽然得到了帮扶,但不是“无功受禄”,而是凭借其劳动成果换来收益,因而会感到心里更加充实,有助于贫困户未来的自我发展。同时,消费扶贫有利于贫困村加快形成特色产业,促进密切的产销衔接,提升扶贫的深度和高度。
前不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个部门联合发出倡议,动员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金融机构、大专院校、医疗单位,将消费扶贫纳入定点扶贫和结对帮扶工作内容,在同等条件下持续扩大对贫困地区的产品和服务消费。当前,脱贫攻坚已到了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各地要以此为契机,在继续坚持其他扶贫模式的同时,积极采用消费扶贫等方式,集中力量攻克深度贫困堡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