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增阳 通讯员 李红路)日前,记者从市文化部门获悉,2019年,我市各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保存完好,顺利实现第二十九个馆藏文物安全年。
据了解,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文物安全保卫工作方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防范措施,创新工作机制,顺利实现了第二十九个馆藏文物安全年。我市继续强化主体责任,完善监督体系机制,实行文物安全责任目标管理,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与各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市直文博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严格落实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制度,印发了《许昌市文物保护员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队伍建设,文物安全保卫能力明显增强。我市认真落实文物安全值班巡查和周报制度,抓住“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遗产日”和春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节庆开展文物法宣传、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增强文物保护意识,积极化解文物系统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确保文物安全,一年来共组织全市文物系统安全检查1403次,检查文物单位1801个,排查整改安全隐患270个。同时,我市抓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消防、防雷工程建设,积极筹措文物保护资金,加强安全基础设施,筹措55万元建设许昌市文物安全智慧巡查系统,完成市灞陵桥文管处的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试点工程,国保单位“三防”工程建设11处(其中完成8处,正在施工3处);建立与公安部门联合防范和打击文物犯罪工作机制,有力打击文物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