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张棣 梁继红)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魏都区人民法院对近3年来审理的所有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排查出的146起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立案再审。
“民间借贷拓宽了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社会融资需求,促进了多层次信贷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但是,有的出借人为获取高额利益,不断变换手段规避监管,甚至采取‘套路贷’、虚假诉讼等方式,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该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阎鑫介绍。
按照上级法院部署,2019年12月,该法院启动了民间借贷案件突出问题专项评查工作,组织政治思想强、业务能力精的法官,集中力量对上级法院反馈的679起民间借贷案件中涉“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并对该法院2017年以来审理和未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进行了梳理,重点排查利用担保人追偿、债权转让等手段规避审查的案件,一案一表一卷,确保线索认真核查、案件审慎办理。
对甄别出的199起可能涉及“套路贷”、虚假诉讼案件,该法院严格对照上级法院评查标准,经过反复论证核查,通过主审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专题研究,决定对其中的146起案件启动院长监督程序立案再审。
据了解,目前,该法院正在对涉及民间借贷案件中同一被告多起诉讼情况的328起案件进行重点评查。下一步,该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民间借贷案件的立案审查和审判监督管理力度,彻底切断不法分子利用民事诉讼程序掩盖“套路贷”、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通道。
对那些不具备真实合法性的民间借贷案件,该法院将一律不予立案。对那些尚未审理、执结案件,该法院将按重点案件严格监管,经审查确属“套路贷”、虚假诉讼、“职业放贷人”的,依法裁定驳回起诉,或及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对经审查确属“套路贷”、虚假诉讼但案件已审结进入执行程序的,在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后,执行案件中止执行,经过审判监督程序驳回起诉的,裁定驳回执行申请。
“我们将把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治理专项活动纳入日常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让‘套路贷’和虚假诉讼无生存土壤、无立足空间,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阎鑫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