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培钦 通讯员 刘群力)今年一季度,我市12369环境污染举报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共接收群众举报437件(包含“i许昌”App举报问题)。按照《许昌市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规定审批奖金17000元。在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的正确领导下,管理平台紧紧围绕污染防治工作中心,结合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等工作需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打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具体来看,“散乱污”问题11件、散尘问题72件、餐饮油烟问题11件,污水、废气污染问题164件,噪声污染问题143件,其他问题36件;已办结300件。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1月份、2月份举报问题共173件,举报数量较去年月均数量有所下降。3月份举报问题共264件。复工复产后,企业、工地噪声,乡村养殖业等举报问题激增。按分布地区分析,举报禹州市问题共191件,接近举报总量的一半;其中举报禹州市小吕乡、顺店镇、浅井乡、火龙镇、方山镇工厂粉尘、噪声、异味等问题较多,占禹州市全市举报问题的1/3。其他县(市、区)问题总量分布较平均。
各县(市、区)对12369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工作高度重视。禹州市成立12369工作组,定期研判通报查办结果,每周对群众投诉件所反映的问题情况进行分析,查找投诉的原因,加大管控力度,并在全市污染防治周调度会上通报案件受理办理情况。长葛市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管理制度,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工作实际建章立制,建立健全相关登记制度、保密制度等,用制度强化指导性和约束性,确保各部门高效协同运转。鄢陵县把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纳入日常宣传,结合禁燃禁放和防疫工作共出动160辆次宣传车,发放1.5万余份宣传单,在街道、社区等关键位置设立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增强群众保护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观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襄城县成立12369工作领导小组,对投诉问题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坚决杜绝“一刀切”,积极对接帮助业主进行整改,主动联系属地乡镇和县职能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切实解决投诉双方实际问题。魏都区各局委、办事处通力配合,把举报问题常规复查与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结合起来,对本区内涉及到污染排放的企业、门店进行移交执法,跟进问责,有效解决化解污染产生的群众矛盾和纠纷。建安区按照“双交办一复查”的原则,对举报问题按区域交办,同时按交办件性质划分确认行业监管部门,交由行业监管部门进行督办,由攻坚办对督办、整改结果进行现场复查。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县(市、区)要有的放矢,分类对待。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要对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转办的举报问题进行分类处理。有关“散乱污”的举报问题应由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办牵头进行查办并进行复查。针对举报位置具体,描述清晰,污染严重的问题,辖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应联合责任单位直接查办,确保一次性处理到位。
夯实责任,形成闭环。针对部分举报问题查办后未回复的现象,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要确保案结事清回复到位,切实负起责任,对群众反映强烈、查办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要进行重点督察。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下一步将加大对各县(市、区)回复情况的抽查力度,对虚假整改、弄虚作假的严肃追究。
严控信息,缩小范围。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提高保密水平,同时开展自查,在信息保密上狠下功夫,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于出现的举报人信息泄露问题,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移交市纪委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