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人员长期无故不出勤,单位邮寄信函通知其返矿上班未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解除以下106人劳动合同关系,截止到2020年6月12日请以下人员来矿办理离职体检并办理离职手续。
特此声明
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6日
附件:长期不出勤人员统计表
朱朋飞、王正伟、赵保福、王占浩、关旗浩、党波、胡胜超、代保伟、赵梦阳、苏玉涛、屈超钦、郭李宁、刘海军、娄卓群、朱占军、陈仕文、杜亚东、王应坤、郭磊、李二魁、于海洋、殷师长、邢亚磊、郭晓光、杨高飞、朱自伟、陈星尧、郭永利、李永磊、张林朝、闫学义、赵赖毛、王要卫、杨政海、李超锋、闫民举、任现义、潘史龙、裴春营、连晓亮、张晓斐、安西岭、刘峰、班坤、李柏村、裴来法、潘世文、安旭东、李炫、孟京昊、孙朝阳、孙天真、冯军辉、刘永绍、孟卫东、邢腾飞、李超龙、杨亚波、吝学武、刘飞、王胜利、武斌、张凯、张学明、常彦创、郝自伟、史国奇、李富伟、李晓缨、董磊、李帅帅、乔战胜、王增许、陈冰冰、张二辉、郭帅峰、苗庆祥、张煜彬、张治力、梁跃飞、袁明超、边永刚、马海龙、孙冀远、刘根祥、赵海礼、辛燕飞、徐旭龙、朱存粮、张亚闯、王站峰、魏鹏飞、段珂磊、李荣贵、范伟超、雷学斌、张四方、李会强、宋现伟、王朝伟、杨群山、袁朝非、孔祥辉、张毫兵、时延锋、杜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