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长葛市融媒体中心的通知〉》(许编〔2019〕33号)和《中共长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长葛市融媒体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长编〔2019〕29号)要求,原长葛市广播电视台事业单位已撤销,原法人证书已停止使用,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河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拟对长葛市广播电视台法人登记证书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长葛市广播电视台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