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特别报道

呵护祖国花朵的安全

——我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纪实

入夏以来,市一中新东街校区定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珍惜生命的意识。

本报记者 朱庆安 通讯员 陈松涛 文/图

“游泳戏水夏日到,偷偷下水不得了;擅自结伴不能保,大人陪护不能少;没有救援不要去,陌生水域不可靠;水性差的不救人,安全六不别忘掉。”这是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童谣,也从侧面反映出祖国花朵自我保护的重要性。

随着夏季的来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成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群众关心、社会关注、政府关切的热点问题。数据显示,我国每年约有5.9万人死于溺水,其中,未成年人占95%以上。

近年来,我市把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和建设性立场,建立健全治管并举、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的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机制,实现2017年起连续3年溺亡事故、溺亡人数“双下降”,为全市90多万名学生营造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当前,我市正实施防止未成年人溺亡的有效办法,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筑牢防溺水“安全墙”。

强化安全教育 做到警钟长鸣

日前,市文明办、市水利局、市教育局等单位联合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公益宣传活动。来自我市33家单位的495名志愿者分赴市区春秋广场、文峰游园、西湖公园、饮马河等地,向市民普及预防溺水、水上救助等方面的安全知识。

像这样普及防溺水安全教育的事例,在全市还有很多。多年来,我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强化安全教育,扎实有效地开展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

我市指导督促学校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利用中小学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的资源,开展预防溺水教育专题活动,并提醒督促家长加强监护,尽可能使学生和家长了解溺水危害,掌握溺水时的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同时突出暑假前后重点时段,对农村地区、多水域地区开展集中教育活动。

市教育局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要求所有家长、学生签字后由学校收取保存回执单,并通过校讯通、电话、班级微信群、QQ群等,加强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和联系,做好家长安全教育及监护对接,增强家长、学生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市教育局还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发放《小学生水上交通安全教育读本》和宣传册,在全市开展丰富多彩的“水上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使广大师生在防溺水方面受益匪浅。

各级各类学校更是主动作为,多形式、多渠道强化宣传教育,推出图文并茂的宣传栏、黑板报,悬挂或张贴宣传标语,开通校园广播,播放“珍惜生命、预防溺水”警示教育片,利用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签名活动、手抄报和漫画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让防溺水安全工作入脑入心。

在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的同时,按照要求,我市对低龄、低年级段学生,特别是对留守儿童以及外来务工人员、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由教育、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分别予以登记造册;对农村留守儿童,积极开展“一对一”“ 一帮一”结对帮教,防止脱管漏管。

各地各有关部门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等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组织新闻媒体向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及全社会宣传预防溺水工作的知识与技能,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防护体系,确保防溺亡工作有的放矢。

市教育局副局长裴中良表示,我市教育系统将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时刻在思想和行动上绷紧安全弦,推动学校、家庭、政府部门与社会力量的集体参与,持续加强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宣传和水源地安全管理,以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严密的措施,抓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的落实。

落实防范措施 消除安全隐患

“溺水事件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发生地点多在江、河、水坑及坑塘等水况复杂场所;二是多为私自游泳不慎导致溺水,其中死亡的未成年人游泳时均无成年人陪同。”6月29日,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张明介绍。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下河游泳成了许多孩子的爱好。我市为避免溺亡事故发生,落实安全责任,完善防护措施,排除安全隐患,全力保护好孩子们的生命安全。

我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填报防溺亡工作细化责任自查表,建立工作台账,落实防控责任,具体到单位、到村、到户、到人,做到隐患底数清、看护责任明。

在重点水域方面,水利、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集中对所有水库、河流、湖泊、干渠、泳池、坑塘、工地积水点等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进行登记并实施动态管理,排查出所属区域可能发生溺亡的隐患。

在往年防溺亡警示标识和救生设施配置的基础上,各地各相关责任单位查漏补缺,重点在危险水域周边,设立高危标识或严禁下水等警示性标识,添置救生圈、竹竿、绳索等救生物品,并做好日常管护;同时,积极发动和组织基层干部、网格管理员、河长、水库安全员、巡防队员等开展义务巡查活动,科学安排巡查时间、巡查力量,及时发现和劝阻未成年人下水,做到重点明确、不留盲点。

襄城县组织相关部门,深入河道、池塘等溺亡事故易发地进行隐患排查,在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识,建立隐患整改台账,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治理。鄢陵县充分利用对水库、河道、湖泊等水利工程巡查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加强防溺亡工作,有效预防了溺亡事件的发生。禹州市山货回族乡成立由15人组成的巡河救援队,各村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对辖区内的石梁河、白水河等水域进行大排查,摸清水域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我市防溺亡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护卫着青少年的安全。

创新长效机制 筑牢安全防线

连日来,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督导组深入各地进行明察暗访,有针对性地查漏补缺、完善措施、夯实责任,形成良好的运行机制,确保暑假来临前专项治理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创新工作思路的基础上,推动建立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关爱的联防联动机制。公安、水利、交通、住建、各河流和坑塘等水域的权属主体、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等加强合作,联防联动,群防群控,特别是在摸清学校周边河流、水塘、大型水坑等危险水域情况和设立警示标识等方面,做到心中有数、措施到位。

建立预警检查机制。在恶劣天气或事故常发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通过宣传部门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引起家长和学校的警惕。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加强对事故多发地的检查,重点检查宣传教育、警示牌设置等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对措施不到位的补缺补差,堵塞漏洞,做好防范。

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各有关单位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建立健全假期学生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如发现安全事故则按隶属关系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提交的书面汇报必须有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物、初步原因及先期处置情况,还要注明发生意外学生的所属学校和所属乡村地址,做到既报原因,又报结果。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未成年人溺亡责任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当前,市教育部门重点加强防溺亡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防御体系,营造出浓厚的预防溺亡舆论氛围;市水利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工程的日常管理力度,对重点水域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治;市公安部门对重点区域加强巡逻防控,并联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在辖区河道、坑塘等周边加大巡逻力度,告诫和劝阻未成年人远离危险等。同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等基层单位及社会救援组织也积极行动,共同为我市未成年人织牢“安全网”。

扣好孩子的“安全扣”,让学生远离“水之殇”,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全市水系沿岸的巡防和救援力量,夯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公安、救援队与综治、教育、水利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切实做到与水系周边群众的联动联防,尽最大能力预防溺亡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