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认为下列宗地有权属不合法、面积不准确、界址不清楚及存在纠纷等情况,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鄢陵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逾期我局将根据土地市场需求,适时面向社会公开供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鄢陵县土地收购储备供应实施办法》、“鄢陵县人民政府鄢政土管〔2020〕1号”有关规定,经鄢陵县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位于张桥镇大宋村西237省道南侧(鄢陵县农场)面积为5992.97平方米(8.99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东至鄢陵县农场、西至鄢陵县农场、南至鄢陵县农场、北至鄢陵县农场。
特此公告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