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951人次,检查各类行业主体18653家次,排查风险隐患707个,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285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8起;检查学校食堂2724家次,下发监督意见书612份,责令整改377家……
本报讯(记者 张刚 通讯员 陈贯宇)今年上半年,我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的工作要求,以健康中国战略、食品安全省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为蓝图,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持续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坚持源头治理和过程治理并举、安全监管和疫情防控并重,促进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创新监管机制,深化专项治理,强化监管措施,推动社会共治,较好地保障了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保障食品安全。今年以来,为强化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市积极探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印发了《许昌市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工作方案》,把好食用农产品的制度关,严守流入市场的入口关,在倒逼农户守法经营的同时,也擦亮了市民群众消费的“慧眼”。在食品生产环节,我市着力提升“三小”治理水平,组织实施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印发了《许昌市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和《许昌市区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先进单位财政奖补办法》,组织举办了全市140家食品小作坊负责人及监管人员提升培训班,在中心城区规范完善了50家食品小作坊硬件设施;在食品流通环节,开展大中型商超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提升行动,将500平方米以上大中型商超和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全部列入治理范围。我市通过规范提升行动,使企业建立“6S”管理体系,促使企业规范运行。在餐饮服务环节,我市深入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动态管理,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实施量化分级评定,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中型以上餐馆的量化等级良好率在85%以上,优秀率占比进一步提高,量化分级公示牌上墙率达到100%。
从一般到特别,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上半年,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以一持万、纲举目张,善于抓住矛盾的“牛鼻子”和“衣领子”,对问题多发、群众关切、风险隐患大的行业领域、重点时节和重点场所等开展专项整治。该局先后开展了涉及保健食品、糕点行业等的专项整治,在春季、夏季、两会、中高考期间等重点时间段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农村、校园及其周边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整治。按照上级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2951人次,检查各类行业主体18653家次,排查风险隐患707个,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285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8起,罚没金额169.4万元。针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易发区域,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联合督查,共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272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729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122台次,下发监督意见书612份,责任约谈27家,责令整改377家,行政处罚立案40起,开展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1365次。针对近期周边地市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夏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市政府食安办先后印发2个文件,紧密部署开展2020年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夏季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组成4个督导组,对9个县(市、区)2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的35家学校食堂和农村集体聚餐点,进行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232个,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全部进行现场反馈,责令其限期整改。
从事前到事后,做好风险防控,打击违法犯罪。为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关口前移,实现“上医治未病”的目的,今年以来,我市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等各环节、各领域的抽检力度,按照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要求,制订抽检计划,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监管的靶向性,突出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餐饮食品、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等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特别是加大对市场销售环节食用农产品农兽药残留和餐饮食品的抽检力度,提高问题发现率。2020年,我市计划抽检20000批次,截至目前,市级已完成抽检3800批次。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重点加强特殊食品、农村市场、校园周边食品等专项治理,确保实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持续良好。
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市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指导餐饮单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群众就餐安全。二是扎实做好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区工作。去年,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建安区、魏都区等均通过省级食品安全县(区)验收,并全部达到示范标准。今年,我市要积极开展第三批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工作。三是保障重点场所和重点时间节点的食品安全。四是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四有两责”,加强各级食品安全机制建设,完善食品考核评价机制。五是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全面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实施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六是规范食品安全事件处置流程。有关单位要制订完善切实有效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健全应急体系;扎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处置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协调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