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宜居许昌

近日,许昌市盐业管理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市区工农路一家超市销售的唐山市银海食盐有限公司生产的“盐宜生”牌碘盐,其碘含量标准为18—33mg/kg,不符合我省食盐碘含量标准21—39mg/kg的规定,存在食盐安全隐患。市盐业管理局当即责令该超市立即停止销售,控制风险。同时,市盐业管理局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1.日常生活中购买食盐一定要从正规渠道购买,认准碘含量标识是否符合我省加碘食盐安全标准;2.各类食盐经营者应从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购进合格食盐,索要增值税发票并妥善保存,做到诚信守法经营,让消费者放心买盐、安全吃盐。市盐业管理局举报电话为0374-2331152。 刘丹凤 马辉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