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全市首宗弹性出让工业用地成交

本报讯(记者 秦水淼 通讯员 胥辉)8月26日上午,全市首宗弹性出让工业用地成交。这是继鄢陵县集体经营土地入市、长葛市“标准地”出让后,我市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工程”的又一大亮点。

该宗地位于禹州市产业集聚区南北大街西侧、工业大道北侧,土地总面积为45380平方米(约68.07亩),净面积39922平方米(约59.88亩),出让年限为20年。最终,禹州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065万元的总价竞得。

据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科科长李巍介绍,弹性出让方式是指国家将工业用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产业生命周期,在法定最高出让年限50年内,合理确定出让期限,由土地使用者与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期限的土地出让合同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期限一般约定不超过20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可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4种方式供应。此次土地供应采取了弹性出让中的弹性年期出让方式供地,出让年限为20年。

禹州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刚在成交确认书上签字后说,很高兴能成为许昌弹性出让工业用地的首个获益者,该宗地将用于信息化、软件研发等项目的建设。

对于弹性出让工业用地,他认为,对企业来说,降低了用地成本,减少了企业发展初期的资金压力。20年的出让年限,符合企业整体发展周期。弹性出让工业用地,无论是出让方式还是成交价格,对企业来说都很有吸引力。

李巍表示,此次弹性出让工业用地,是继鄢陵县集体经营土地入市、长葛市“标准地”出让后,我市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工程”的又一大亮点,意味着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改革迈出更加坚实的一步。接下来,我市将严格落实中央“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工程”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