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常丽平 文/图)“阿姨,说实话,我很庆幸这次案发了。想想之前的行为,我真有点儿后怕……”“阿姨,我现在已经是中级工了,能独立给人理发了。我的理想是3年内自己当老板……”近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对一起附条件不起诉案件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民(化名)、小浩(化名)进行了回访,二人的话语让检察官倍感欣慰。
去年9月,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聚众斗殴案件,6名未成年人涉案,小民和小浩便在其中。鉴于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均认罪、悔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接受处罚,该检察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适用非羁押诉讼。此案进入审查起诉程序后,该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一方面开展亲职教育;另一方面,与法律援助律师沟通,协助做双方法定代理人的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相互谅解协议。去年12月,该检察院依法对6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今年8月,6人均顺利通过监督考察,该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办理中,全面落实对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进一步加大附条件不起诉适用力度,拓宽适用范围。截至9月中旬,该检察院已对1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促使7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帮助4名辍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新回归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