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就业创业

让农民工“薪情”无忧好过年

胡 晨

农民工工资拖欠与清缴不是一个新问题,几乎是年年清欠年年欠。受疫情影响,今年清欠农民工工资形势更加严峻。近日,我市启动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综观“十三五”时期,高铁、公路、桥梁、港口、机场、隧道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时代象征,而一砖一瓦建设这些的主要就是农民工兄弟。正是在工程建设以及劳动密集型的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领域,农民工劳累经年却拿不到工资的情况时有耳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农民工,要坚决杜绝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现象,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总书记指示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相继出台,为我们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指明了方向。

笔者认为,自上而下理顺了清欠农民工工资的体制机制,对基层而言必须抓好贯彻落实。一要落实主体责任。要站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压实地方政府及人社、住建、交通、水利、发改、财政、公安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新闻媒体作用,强化举报投诉,实现多方共治。二要坚持源头治理。明确以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编制书面工资支付台账并至少保存3年,确保工资支付行为更加规范。三要强化监管手段。建立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切实扎紧不敢欠、不能欠的制度笼子。

拖欠农民工工资,既违背市场规则,又违背道德良心,有效治理刻不容缓。希望我市相关部门继续秉持以人为本理念,真正替农民工着想,让他们“薪情”无忧好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