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刚 通讯员 杜旭升 郭云云 )近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和市供销合作总社五部门决定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在全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农村假冒食品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紧紧围绕打击农村假冒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聚焦案件查办,查处一批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销毁一批违法食品,严惩一批不法分子,营造强大震慑氛围,持续净化农村消费市场,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此次执法行动将聚焦案件查办,严厉打击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经营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三无”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等违法行为。执法行动重点关注农村集贸市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以及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重点紧盯元旦节、春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十一国庆节、中秋节等传统节令食品集中上市、群众集中消费、食品消费量大的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劣质月饼、粽子、元宵等节令食品,伪劣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白酒、调味面制品等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符合吊销许可证条件的,一律吊销;符合处罚条件的,一律从严处罚并处罚到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