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所长,我是小赵啊!俺在新郑这边上班,每月工资4000多元……”12月15日上午,禹州市司法局鸠山司法所所长高向丹一上班就接到解矫对象小赵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感激的话语。
26岁的小赵家住禹州市鸠山镇薛沟村,因犯合同诈骗罪于2019年11月被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到鸠山司法所入矫报到那天,小赵的父亲早早到了司法所,可小赵迟迟未到,手机也无法联系。当时,高向丹就觉得小赵属于个性叛逆、不受约束之人。
在与小赵的父亲唠家常过程中,高向丹了解到,小赵从小不听父母和老师的管教,初中没毕业就进入社会,3年前与女朋友同居生育一女。由于缺乏感情基础,女朋友生下孩子后就离小赵而去,至今杳无音信。这件事让缺乏人生目标的小赵更加感到生活无望。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又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在与他人办理手机分期贷款套现过程中,小赵获取了非法利益,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小赵的父亲与高向丹聊了1个多小时之后,一名男孩低着头走进了司法所。小赵的父亲不由分说,朝着男孩脸上就是两个耳光。这名男孩就是小赵,高向丹赶紧上前阻止。等他们情绪平静下来,高向丹按照程序进行了入矫前的谈话教育,并办理了有关入矫手续。
在办理完入矫手续之后,高向丹将小赵单独留下,再次和其谈心。起初,小赵并不愿意开口说话。经过高向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说服教育,小赵终于把自己的违法犯罪经过和烦心事都和盘托出。
高向丹认为,小赵误入歧途与其生长的家庭环境也存在很大关系,父母疏于管理,对小赵关爱不足,导致其在成长过程中心藏怨恨,与他们产生了抵触情绪。针对小赵的情况,高向丹除了在集中教育学习期间对其心理疏导之外,还多次进行家访,指导小赵的父母通过关心鼓励使小赵走出阴影,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由于小赵家庭生活困难,高向丹每次走访都会给其送去慰问金及衣服、米、面、油等生活用品。
高向丹的热心打动了小赵,小赵逐渐打开了心扉。无论生活还是工作中的问题,小赵都会主动向高向丹请教,高向丹也会及时回复和帮助。
今年11月初,小赵的社区矫正临近期满。高向丹发现小赵正为找工作犯愁,就利用工作之余,通过网上查阅相关的招工信息,结合小赵之前拥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会开叉车的特长,在微信群里进行推荐,最终帮助小赵在新郑市某物流园区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
解矫后,小赵就到新郑市某物流园上班。电话中,小赵告诉高向丹,自己一定会好好工作,弥补过失,重新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