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厉打击整治“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中,我市公安机关以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伪劣油品为重点,全力查处无任何证照的“黑加油站点”,查控劣质油品使用、运输重型车辆。
12月18日,记者分别从禹州市公安局、长葛市公安局获悉,两地警方各自查获一辆流动“黑加油车”,以实际行动消除安全隐患,助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12月11日,禹州市公安局钧台中心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老旧面包车非常可疑,遂对该面包车进行检查。经查,该面包车后排座位已被拆除,车上安装有一个铁皮箱、一把油泵枪、一个加油计量器。在该面包车的后备厢,民警当场缴获灌装汽油100余公斤。
经讯问,该面包车所有人系胡某。面对民警,胡某对在没有取得相关许可的情况下非法改装车辆、私自为其他车辆加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12月15日,长葛市公安局也查获一辆流动“黑加油车”。该局食药环大队12月14日下午接到群众举报,说张某经常驾驶一辆黑色轿车四处流动进行销售加油活动。接到举报后,民警连夜展开调查,很快便掌握张某的行动轨迹。
12月15日6时许,民警蹲守后将准备外出送油的张某抓获,当场从其车内查获加油罐一个、加油机一台、汽油300多公斤。经讯问,张某对流窜长葛市内多地,多次违规销售汽油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汽油是燃点较低、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未经有关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存储、出售汽油。胡某、张某擅自改装车辆,非法储存、销售汽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12月11日,禹州警方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对胡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12月15日,依据有关规定将张某行政拘留。
流动“黑加油车”提供油品的来源和质量很难保证。汽车加了劣质油,可能导致发动机积炭、燃油系统堵塞,还可能导致汽车氧传感器和三元催化器失效,影响车辆行驶。在此,禹州、长葛警方提醒市民,到正规加油站给汽车加油,如发现私自贩卖汽油的违法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