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楼市汽车

土地证书作废公告

我单位依据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豫10执恢15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0)豫10执恢15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将被执行人长葛市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长葛市金山路东段南侧的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过户到申请执行人濮阳市住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因无法收回证号长国用(2013)字第6220003-1号和长国用(2013)字第6220003-2号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现公告此证作废。

特此公告。

长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