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声明

贾宁(身份证号:411122198902248134)购买河南雅景置业有限公司许昌雅居乐花园-1期-2组团洋房-25栋-东起3单元-2202房屋的认购书(号码:NO.0374.001.0120201004326、认购日期:2020年10月5日)丢失,特此声明。

本人刘艳红因个人原因把壹张由许昌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票据(客户留存红联)不慎丢失,票据编号为0045039,声明作废。如因票据丢失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刘艳红承担,与许昌市腾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无关。

鄢陵县鑫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章(号码:4110240003380)遗失,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