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时管理人公告

各债权人: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21年1月27日作出(2021)豫1002民破预1号之一受理通知书,决定对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预重整。另于2021年1月28日作出(2021)豫1002民破预1号民事决定书,指定“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预重整工作小组”为临时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未收到本院通知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时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王巧平

电话:0374-2117655

15617259199

联系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莲城大道721号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3号楼二楼法务部

邮 编:461000

许昌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时管理人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