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市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野鸡、野鸭等野生动物不断增多。2月22日,记者从鄢陵县公安局获悉,该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将一只闯入篮球场的雉鸡成功放生。
【身边的事】
2月17日,鄢陵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接到辖区群众小许打来的报警电话。电话中,小许称其在鄢陵县体育场打篮球时,遇到一只“野鸡”,请求民警出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该局森林公安分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现场,小许告诉民警,其当日和同学在鄢陵县体育场打篮球时,看到一只“野鸡”闯入场内,疑似受伤。当时,不少小孩儿围着“野鸡”观看。小许怕这只“野鸡”伤到围观的小孩儿,也怕“野鸡”受到伤害,就将“野鸡”逮住了。由于不知道怎么处理这只“野鸡”,小许打电话报警。
经确认,这只“野鸡”是“国家三有”野生动物雉鸡。所谓“三有”,即有益的野生动物、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野生动物、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民警对这只雉鸡进行了检查,发现其体况良好,无须采取治疗措施。基于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民警立即将其带到野外放生。
将雉鸡放生后,民警在现场对小许积极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了表扬,鼓励围观的群众继续保护野生动物,警民同心,守护花都鄢陵良好的生态环境。
【警方提醒】
爱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群众特别是儿童如果遇到闯入生活区域的野生动物,请不要惊慌,也不要围观,更不要逗弄,以防惹恼野生动物,造成不必要的伤害,应立即报警。同时,群众须知,任何擅自猎捕野生动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的,严禁非法猎捕、买卖和食用野生动物。
